【麗俐】【2006/05/10 聯合報】
我和先生仍是男女朋友時,每星期六都有約會,
其中幾個月,表哥、表嫂因須加班,只好把小姪子暫時託我照顧;
或許我和他仍在交往階段,要他幫忙照顧小姪子有點不好意思,總擔心會給他添麻煩。

他一開始會來家中幫我照顧小姪子,偶爾三人到附近的公園散步。
幾次下來,小姪子覺得無趣,而他認為,多帶一個小朋友,我們仍然可以像以往般活動。

後來,我們約會時,就多了一個小電燈泡,他倒是很喜歡他,常買零食給他吃,
要小姪子在我面前多說一點好話,有事沒事,兩個人還會合演戲:
「偉偉,你說,誰是這世界上最漂亮的人啊?」「當然是姑姑啊。」
「那你覺得,這世界上誰最愛姑姑啊?」「是叔叔啊。」我常常被他們兩個逗笑。

有一次,我們三人在外面吃飯時,小姪子突然問他:「叔叔,你以後會和姑姑結婚嗎?」
「會啊。」他笑著回答,還說:「偉偉,叔叔如果和姑姑結婚,你是功臣喔。」

「什麼是功臣?」五歲的姪子問他。「就是電燈泡。」「哈&&」我在旁笑到不行。

「為什麼我是電燈泡?」姪子不解的問。
「因為我和姑姑約會,每次都有你這個電燈泡在旁邊,所以叔叔很快就可以和姑姑結婚了。」
「喔。」五歲的小姪子,不知道是否真的懂得其中意思。

結婚後,有一次回娘家吃飯,小姪子也在,只見他神祕兮兮的,拉著先生竊竊私語,
先生突然大笑一聲,好奇的我們,忍不住問怎麼回事?可是小姪子與先生約定,不可說出來。

等小姪子回家後,先生告訴我們剛才小姪子對他說的話。
「姑丈,我在幼稚園有喜歡的女生,叫小芸,我希望她以後能當我的女朋友,
那以後,我們出去約會的時候,要帶你一起去。」
「為什麼?」先生問他。
「因為帶你去當電燈泡,我和小芸很快就可以結婚了。」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時 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